合肥市品牌示范企业
- 认定条件
营收
规上企业(规上企业(年营业收入2000万以上)
注册地
合肥
知识产权
企业拥有自主品牌
近三年,企业申请5项以上专利,其中1项以上发明专利
荣誉
主导产品已拥有省级以上驰(著)名商标或品牌等荣誉
研发平台
近三年,企业开发5项以上新产品,其中1项以上省级新产品
主持或参与制定的行业标准、国家标准
管理体系
企业已通过各类体系或产品认证,导入专业绩效评价准则,特种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和环保指标达标,无其他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
申报优势
优先推荐
优先推荐申报省自主创新品牌示范企业、国家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
资金奖补
合肥市部分区县给予1次性奖励10万-20万
品牌提升
政府帮企业背书,大大增加了企业的品牌影响力
申报材料
企业基本材料
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,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或相关准入证明
财务资料
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
知识产权材料
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
其他材料
其它需要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等